供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組成的有限公司,需方是己領取相關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具有合法的合法公民、符合供方關于經銷商要求的經營者,供方同意授權需方作為供方的地區經銷商。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銷售供方產品達成以下條款,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證條款
1、供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是有權簽訂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2、需方保證其營業執照或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真實有效合法。
3、需方享受產品代理商價格,執行先付款,后發貨。
4、根據雙方約定的具體送貨時間按期交貨。
5、供方保證做好銷售服務工作和物流配送工作。
6、供方協助需方在項目運作上做好招投標工程。
7、在售前、售中、售后,供方協助解決與產品本身相關的需方不能解決的問題。
8、產品樣品、產品手冊、宣傳資料等營銷工具,供方定期根據需方的業務發展情況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支持。
9、需方不可以把公司所代理產品竄銷到已具備產品代理商地區。
二、經營區域、任務量、優惠條件
1、供方同意需方作為供方在 (地區) 產品系列經銷商指定代理商產品代理,此區域所有銷售出貨由需方負責。
2、年任務量:
需方成為產品代理商,首次訂貨不低于10萬元。或者預付款不低于10萬元,之后不限定貨量。在代理期間,累計銷售額達到50萬元。對于之后的每一次提貨不限定數量。
市級代理:
縣級代理:
3、優惠條件:
產品代理:
1)、供方給需方提供的貨物價格為市場低優惠價。
2)、供方為需方提供存放貨物的庫房,需方可免費使用。
3)、供方可為需方提供保管,可免費為需方保管貨物或可代為發貨。
4)、產品代理商,享有產品產品代理區域,所代理產品業務信息的權利。也就是我公司凡收到該產品產品代理區域相關業務信息均為及時轉發給產品代理商相關信息,由產品代理商對該業務接洽跟進簽約。
5)、產品代理的返點,每次提貨返普通代理的返點。完成當年的任務量,一次性返產品代理與普通代理的差額返點
三、價格、銷量、庫存、和結算
1、價格:
供方按產品報價給予需方下浮折扣優惠(本合同后附當前有效的價格表和產品價格下浮清單,并蓋章生效)傳真件即有效。產品價格可根據市場波動作出適時、相應的調整。
2、每批次定貨量:
產品代理:
需方成為產品代理,首次訂貨不低于10萬元。或者預付款不低于10萬元,之后不限定貨量。在代理期間,累計銷售額達到50萬元。對于之后的每一次提貨不限定數量。
四、訂貨、運輸及費用
1、需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或傳真提交訂單打定金,定金為:所定貨物貨款總額的30%,供方收到訂單及定金后,安排、組織貨源,安排生產,待貨物全部生產出后通知需方驗貨,付清全款。
2、供方貨物發出后及時通知需方,待貨物收到后需方應與送貨司機當面點清貨物,如發現貨物有差錯或損失應同司機結算清楚,如未和送貨司機結算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貨物出廠后一切責任由提貨人或送貨司機承擔)。
五、公司不承辦
無質量問題退貨。
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供方向需方提供完善的服務,包括提供產品資料、宣傳品等。
2、需方應積極地為用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用戶提出的合理服務要求或發生有損產品品牌信譽的行為。
3、需方如有工程需要供、需雙方派員進行現場技術指導,應提前通知供方。供方有義務及時配合需方電話溝通做好工作。
4、在合同期限內,供方必須保證需方的銷售權益和利益,在市場開拓中供需雙方應相互溝通及共同配合。
5、供方向需方提供的統一對外承諾的銷售政策條款,如對代理商給予區域保護、提供技術支持、相關培訓等,適用于本合同。
6、合同的解釋權歸我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
七、合同期限
1、雙方如有違約可協商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期限為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3、如合同期滿后,需方享有優先簽訂合同權利。如需方不再續約,應提前通知供方。
4、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八、其他
1、簽訂本合同后,供方收到需方首次進貨的全額貨款,或全額預付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2、合同終止時供需雙方應結清返點及余款。
3、合同簽訂后,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法人復印件并加蓋紅章提供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5、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時,在供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