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制砂機處理能力與電機功率、葉輪轉速和尺寸、分流比以及物料流動性有關。決定處理能力的主要參數是電動機功率。在葉輪直徑、轉速一定條件下,葉輪中的物流量與功率成正比。當物料流動性增加,流量一定時,功率消耗量減少,小圓顆粒比大的片狀顆粒流動性好。
設制砂機的處理能力為Q(t/h)、電機功率為P(kW)、能耗為g(kW·h/t),
用以下方式來表示:
P=qQ Q=P/q
在設計時,可根據沖擊式制砂機規格尺寸D和已知葉輪轉速n,在表24-7中初步選取所對應的處理能力Q值,然后按q=l~2.5kW·h/t(轉子給料)和 q=0.67—0.75kW·h/t(溢流給料)選定q值,后可求得破碎機電動機功率P值;若初定電動機功率P值,便可按式求得處理能力Q值。
在運行過程中,破碎石料一個接一個通過輸送帶進入制砂機的轉子破碎室中,然后破碎石料被引導著通過轉子破碎室并且沿著特定的方向急劇加速。接著每個破碎石料以特定的速度和方向飛離破碎室。后破碎石料以特定的能量和角度撞擊環形襯板墻(石打鐵)或者是四周的石料層(石打石)。這些特定的條件確保了破碎各種不同石料時破碎情況的穩定性和高品質的產品質量、出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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