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防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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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防靜電
產品屬性
詳細信息 物質安全資料表 一、物品 產品名稱:抗靜電母粒 1# 產品編號:各系列規格(不含混摻料) 二、成分資料表 中(英)文名稱:抗靜電母粒 化學登記號碼(CAS No): LDPE:9002-88-4 PE蠟:9002-88-4 超細白碳黑:7631-86-9 乙氧基烷基胺:25307-17-9 甘油脂:11099-07-03 三、危害辨識數據: 危害物質成分:基本上不含危害性物質。 可能的危害效應 健康危害效應: 眼 睛:膠粒或粉塵進入,可能對眼睛造成刺激,若搓揉眼部,可能造成 傷害。 皮 膚:基本上對皮膚不會造成傷害。 吸 入:除非加熱否則不易藉由吸入造成危害。燃燒物有刺激性及粉塵可能對上 呼吸道有刺激性。 吞 食:極微小的毒性。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之急救方法: 吸入:固體狀況的時候不易吸入,但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煙灰氣吸入時會有刺激性,遠離污染地區以及呼吸新鮮空氣;假如有咳嗽及呼吸困難等癥狀發生請立刻送醫治療。 眼睛接觸:立刻將接觸物從眼睛移除,并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 15 分鐘并送醫治療。 吞食:假如病人仍為清醒狀態,則可灌食大量清水后引導病人吐出,并保持病人溫暖及冷靜后送醫治療。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配戴防塵口罩及安全眼鏡。 對醫師之提示:無需特殊解毒劑,視病患之癥狀給予支持性療法。 五、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噴水、多用途滅火器 燃燒危害:火災發生時,高分子因高溫導致分解,可能產生煙霧或高分子之分解碎片,而這些煙霧或分解物,可能含有刺激性和∕或毒性物質,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化合物。 氧氣不足時會釋放濃煙,機械處理時亦會產生粉塵。操作時須預防粉塵之累積導 致爆炸。 滅火設備:消防人員需配戴全套之防火衣,若于周遭環境沒有充分新鮮空氣時,需配戴正壓 空氣呼吸器(SCBA),如無足夠安全防護裝備時,消防人員需于安全距離外之安全地點使用滅火器材滅火。 六、泄露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處理時著個人防護設備。 環境注意事項:應避免泄露至水溝或下水道,造成魚類吞食后阻塞其消化道。 清理方法:以適當容器回收即可,分離雜質后可回收再利用。 七、安全處理與儲存方法 安全處置:避免眼睛與皮膚接觸,并置放于良好通風處。二次處理時例如研磨會造成粉塵飛揚危害,并根據合格的工程方法使用防爆及排氣的設施。 儲存方法:置放于干燥陰涼之處,并避免處于過熱及有熱源地方 八、暴露預防措施 控制濃度:在工作場所須不斷提供新鮮空氣以移除因燃燒所造成灰煙,以避免影響呼吸系統;通風量視當時情形而定,須降至使灰煙有低程度。 容許參數: OSHA 第 29 條規定(CFR 1910.1000): 依據 OSHA PEL 廢棄粉塵規定:5mg/m3( 各別粉塵),及 15 mg/m3(全部粉塵) 生物指標: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低濃度防護面具 手部防護:耐高溫手套以避免熔融狀時燙傷 眼睛防護:護目鏡 皮膚防護:防護衣以避免熔融狀時燙傷 衛生措施:作業環境設置良好排氣系統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物質狀況態 :固體 形狀:顆粒狀(3mm) 顏色:白色 氣味:無味 PH 值:- 沸點/沸點范圍:無資料 熔點:>115℃ 爆炸界限:- 蒸氣壓:極微小可忽略不計 蒸氣密度:>1 密度 (水=1):0.92/25℃ 水中溶解度:不溶于水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無資料 應避免之狀況:避免長期儲放于高溫場所(>300℃)。于長期高溫下,可能導致產品分解。 應避免之物質:強氧化劑 危害分解物:生產操作時,高溫可能會導致煙塵產生,包括高分子分解碎片等,而這些物質將會產生刺激性。 十一、毒性資料 毒害性:符合 OSHA 危害物傳送方法(29 CFR 1910. 1200) 致敏感性:無資料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無資料 十二、生態資料 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布:不對環境有明確的影響。 十三、廢棄物處置方法 廢棄物處理:不得任意傾倒廢棄物,尤其不得棄置于地面、下水道及水源地。應依各所在地相關法律條文規范依法處置。 回收處理:未使用之未受污染產品,可由經授權取得執照之回收業者回收再利用。 十四、運送資料 運送規定:于內陸輸送時,國際法規無特殊規范。 運送方式:本產品于內陸輸送時適合海運、空運、氣體輸送。 十五、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勞動安全衛生法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廢棄物清理法 水污染防制法 十六、其它數據 建議添加量:3-4% 相關產品 共0條 相關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