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沈陽市蘇家屯區人民法院獲悉,沈陽阻燃電纜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沈陽阻燃電纜)因拒絕償還193萬元欠款被訴上法庭。
工商公示信息顯示,沈陽阻燃電纜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06月06日,注冊資本1000 萬人民幣,經營范圍:電線電纜、電工銅桿、陽極銅、鋁合金導電桿、鈦制品、鈦材加工、制造。
“從2015年1月起,沈陽阻燃電纜董事長王寶金以公司需要償還貸款為由,多次向我借款。”王冬梅表示,出于和王寶金有業務往來考慮,共向王寶金借款四筆,合計人民幣193萬元。
王冬梅提供的一份借款借據載明,“沈陽阻燃電纜有限責任公司因資金緊張急用現金,向沈陽中寶鑫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冬梅借款4次(詳見匯款憑證)合計 193萬元人民幣(壹佰玖拾叁萬元整)”。王寶金承諾在2015年8月30日前一次性還清借款,逾期還款自愿承擔月2%的借款利息。
眼看還款期限到了,王寶金并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此后,王冬梅曾多次催要,王寶金都拒絕償還借款。無奈,王冬梅將王寶金和沈陽阻燃電纜一并訴上法庭。
沈陽阻燃電纜在法庭上坦言,公司向王冬梅借款的事實屬實,公司也同意償還借款,王寶金的借款都用于公司經營,但自2014年下半年開始,公司因經營不善,資金周轉困難,目前沒有償還能力。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的借款關系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合法有效。沈陽阻燃電纜董事長王寶金的借款行為系職務行為,借款應由沈陽阻燃電纜承擔償還責任。
此外,與沈陽阻燃電纜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蘇家屯支行提供了一組沈陽阻燃電纜的照片,并稱,沈陽阻燃電纜生產經營情況惡化以至于停產。從2015年10月到現在為止,一直拖欠著銀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