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人近日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調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電商、快遞、外賣等行業率先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裝使用的相關實施方案,同時督促地方特別是城市加大落實力度。
2007年國辦印發的“限塑令”,明確規定銷售環節的限制對象是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由于大部分商場超市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很多消費者已經使用布袋等購物,“限塑令”收到一定的效果。當時電商、快遞、外賣行業規模較小,使用塑料袋現象不是很普遍,這些行業并沒有納入限塑范圍。
如今,研究調整“限塑令”延伸至快遞等領域,既能有效推進環保事業,也是順應民意之舉。首先,電商、快遞、外賣行業塑料袋的使用者以企業為主,但傳統零售業塑料袋使用者主要是個體消費者,因而從企業入手限塑,治理成本較低,效果也會更好。其次,這3個行業塑料袋的替代品有許多種。比如,最近出現的“共享快遞盒”就能替代塑料袋和紙箱,“限塑令”延伸至快遞業,效果會更好。
“限塑令”說到底是一種“堵”的治理思路,下一步還要充分圍繞“疏”字做文章。比如,研究可重復利用、循環使用的包裝物來替代塑料袋、塑料餐盒;在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的同時,還要積極鼓勵研究可以降解、降解速度更快的環保塑料袋,以實現綠色環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