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地膜經過30多年大范圍、大面積使用,殘膜逐年增多,地膜效益和污染加劇的矛盾漸趨尖銳。為此,新疆開展廢舊地膜綜合治理,拒絕超薄地膜生產銷售使用,規定殘膜100%回收。
新疆規定殘膜100%回收以緩解環境污染
新疆的棉花,大約有2/3的種植面積使用地膜。據統計,覆膜平均使棉花增產16%,而覆膜20年的棉田殘膜卻會使棉花減產12%,增產部分幾乎被殘膜危害和地膜成本抵消。
“目前使用的地膜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它在土壤中極難分解。大量殘留在土壤中的地膜不僅會破壞土壤結構,也會阻礙土壤中水分和養分的運輸,導致土壤環境惡化,影響農作物生長發育,導致減產。”新疆農科院土肥所所長王新勇說,據調研報告顯示,當土壤中殘膜量達到每畝3.5公斤后,棉花會減產 11.8%―22%。而且種子若播在殘膜上,爛種率和爛芽率也會大大增加。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董新光表示,殘膜的危害現在能被觀察到的只是農作物減產,但會不會對地下水和土壤產生其它形式的污染,眼下尚缺乏長期和系統的跟蹤研究。
“2013年我們測算新疆地膜覆蓋農田中每畝的地膜殘留量是16.88公斤,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倍到5倍。經過兩年多治理,現在殘留量應該有所下降,但新疆依然是我國土壤‘白色污染’比較嚴重的地區之一。”董新光告訴。
據初步統計,新疆地膜覆蓋面積大約保持在5900萬畝(含兵團),年使用地膜約25.5萬噸左右,但年回收使用率不足10%。董新光說,殘膜污染已成為制約新疆現代農業發展的重大隱患之一。
為破解這一難題,從2012年開始,國家在新疆實施了農業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先后在新疆46個縣市開展了農田廢舊地膜污染綜合治理。到目前為止,項目已累計投入資金3.49億元,重點用于支持企業進行廠房基礎設施建設、生產加工設備購置以及殘膜回收站點建設等,以提高新疆廢舊地膜回收和再利用能力。
從今年5月1日起,新疆正式實施農田地膜管理條例,不但拒絕超薄地膜生產銷售使用,并規定廢舊地膜要做到100%回收。
兩大難題制約殘膜回收:高效機械回收技術難突破,回收后二次利用成本高、收益低
專家分析,殘膜回收目前面臨兩大難題。“首先面對的瓶頸是高效機械回收技術難以突破。”王新勇說,新疆使用地膜的種植作物有玉米、土豆、棉花、瓜類等,覆膜方式既有一膜四行,也有一膜兩行,品種和模式復雜,單一型號的回收機械無法適應,復合型號的機械因研發難度大、使用率低等原因又難以進入市場。
回收后二次利用成本高、收益低也是殘膜治理之痛。董新光說,再生利用一般用于生產滴灌帶,但回收殘膜生產滴灌帶的成本大概是0.15元/米,而直接用原材料生產的成本只有0.09元/米,殘膜處理加工后價格上沒有競爭優勢,過程中還會產生二次污染,生產企業無法靠市場效益支撐發展,只能依賴政府資金扶持。“但企業自身難以盈利,僅靠這些資金支持,難以實現可持續經營,生產積極性不高。”王新勇說。
為了促進殘膜回收,新疆在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上制定了地方標準,要求達到0.01毫米以上,“聚乙烯地膜國家標準是0.008毫米±0.003毫米,為降低價格,目前使用的都是比較薄的,回收難度大。”董新光說,厚度增加,回收機械在技術上有所突破,會大大增加回收率,回收企業的原材料供應充足,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