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伸香料公司將塑化劑加入起云劑賣給中下游廠商,統一食品公司生產的“LP33膠囊” 因此全數銷毀;統一向昱伸及負責人賴俊杰、簡玲媛夫婦求償8億90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最高法院”昨天維持臺中高分院見解,判決昱伸及賴俊杰夫妻連帶賠償1.3億多萬元,全案定讞。
二年前引爆全臺的塑化劑風暴,賴俊杰夫妻已被依常業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及12年確定,兩入已入監服刑。
塑化劑
判決指出,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杰夫婦從1996年起,非法將塑化劑加入起云劑中,賣給協成公司再轉售金饌公司,金饌使用制成“綜合果汁香料粉”出售給統一,統一再將綜合果汁香料粉添加在“統一LP33膠囊”販售給消費者。
消基會代500多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4億元案,新北地院先前判決昱伸、賓漢、統一等十八家業者應賠償消費者120萬元,引發各界嘩然,其中統一判賠8.6萬多元,目前全案在高院審理中。
統一控告向昱伸求償貨品損失及精神慰撫金8.9億多萬元,“最高法院”認定,公司是法人組織,沒有精神上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