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輪胎、橡膠制品、化工原料等行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污染環境的廢氣、廢水、廢渣等有害物質,其中一些物質因含有化學成份而具有危險或危害性。
3月30日,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草案)》。
記者了解到,《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訂后,將由國家有關部門發布施行。
據悉,2001年以來,中國工業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量增加,且類別繁多、性質復雜。現行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已不能適應對危險廢物進行有效管理的需要。
因此,環保部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規定,針對《名錄》實施中暴露的問題進行了修訂。
此次修訂依托近年來環保公益項目的研究成果,注重動態性、實用性、連續性和可操作性原則,調整了危險廢物管理范圍,新增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明確了鑒別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了鑒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