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日,我國煤炭資源稅改革正在緊張進行中,此次稅改能否減輕煤炭生產企業的負擔,成為多方關注焦點。
“目前煤炭資源稅改革已經進入倒計時,各省清理涉煤收費的工作也緊鑼密鼓推進。”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陳炳才在表示,對主要產煤省份而言,煤炭稅費為主要財政收入來源,而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能否做到“不增加煤企負擔”,猶待日后慢慢觀察。
由于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成為撬動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重要支點。近日,國務院印發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加快資源稅費改革,積極推進清費立稅,逐步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
煤炭資源稅改倒計時 多方博弈仍在繼續
為幫助煤炭行業擺脫困境,進出口關稅調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也陸續出臺。財政部發文明確,將從10月15日起取消進口煤零關稅政策,重新對部分進口煤品征收3%-6%不等的關稅。
一位分析師表示,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是對國內煤炭行業進行了稅費的調節,對進口煤炭關稅做相關調整,是進一步減少進口煤對中國煤炭市場的沖擊,促使國內煤炭市場與國外市場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清費之后,煤炭資源稅的稅率如何確定,是否執行統一稅率,成為各方博弈的焦點。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給出了橫跨8個百分點、相當靈活的稅率范圍,即稅率幅度為2%—10%。
“2%—10%的稅率幅度給了地方政府彈性,意味著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此前的稅費程度靈活進行調節。”上述煤炭行業分析人士表示,全國性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出臺后,大部分煤炭企業都對各自能承受的稅率進行了測算,在多數產煤省區已經降低或取消一些收費的情況下,除了山西和內蒙古的部分煤炭企業測算出的數值較高外,大部分煤炭企業測算的稅率在1%到4%之間。
“資源稅改革需要兼顧稅率的有效性和經濟對能源成本的敏感性。”在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看來,比較保守的選擇是:開始時可以仿照油氣資源稅稅率,將煤炭資源稅率設在5%,以后逐步提高。“費改稅之后,稅收如何分成,地方中央各占多少,都需重新制定,也牽涉到很多經濟利益在里面”。
煤炭市場多重利好顯現,也引起了市場對“煤電博弈”的再度關注。專家表示,長期以來火電行業和煤炭行業二者的盈利能力此消彼長,在政策層面上,我國面臨著嚴峻的環境保護壓力,進行能源結構調整也是迫在眉睫,未來清潔能源將迎來大規模發展,煤炭所占比重會逐步降低。
煤炭生產企業要想能夠在如此困難的環境中生存,就需要永和環保政策,不斷改進生產技術,降低環境無軟,從而尋求發展。